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

文科理科
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483分 433分
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529分 515分

注:

1.公安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: 文科463分、理科413 分。

2.体育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:314分。

3.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:文科483分、理科433 分。其中在教育部“阳光高考”平台公示可享受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%优惠分值的考生,分别按文科313分、理科281分执行。

4.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:艺术文313分、艺术理281分。

其中独立设置的30所本科艺术高校(沈阳音乐学院除外)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,由院校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。

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

2017年6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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