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范围:市内三区户籍毕业生派遣期内考博、考研或专升本以及经审核已正式应征入伍的毕业生。
2、提取档案:毕业生查询到档案在我处时,应持:录取学校发的提档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、入伍所在部队开具的提档证明信或入伍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、毕业学校发的报到证、经办人身份证(全为原件)到我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。毕业生将档案送到学校或部队,由学校或部队将档案回执签字盖章,由提档人送(寄)回我处。
3、注意事项:①已有接收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办理。 ②四市三区生源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。